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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七省发布高考改革方案

2021-09-18浏览次数0

 

近日,吉林、甘肃、广西、贵州、安徽、黑龙江、江西等7省(区)纷纷发布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其中就职业教育部分,吉林、甘肃、广西、贵州、安徽五省表示要实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开,黑龙江、江西两省则要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

 

吉林

 

改革招生录取方式

 

自2024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高等职业教育实行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开,构建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制度。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分为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对口考试招生两类。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按照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对口考试招生两种不同类型,确定不同的考试内容。普通高中毕业生只允许选报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职毕业生可以在高职对口考试招生和高职单独考试招生中任选其中一项报考。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全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自主实施。高职对口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全省统一组织。

 

甘肃

 

健全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制度

 

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和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推动职业高等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相对分开形成更加符合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

 

1.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

 

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具有省内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参加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或统一高考录取。

 

(1)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以考生在普通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准;职业技能成绩由招生的职业高等院校组织实施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2)统一高考录取。未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以及选择分类考试招生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职业高等院校学习。已被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

 

2.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

 

(1)中职生升学考试录取。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省内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可参加中职升学考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录取。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以上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职业高等院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后,可由有关职业高等院校免试录取。逐步建立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以代替文化素质考试。

 

(2)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招生。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专业,探索开展五年一贯制“中高职贯通”招生,开展中高职五年制分段培养,人才培养方案由职业高等院校牵头制定,报省教育厅备案后实施。

 

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由省教育厅在每年考试招生前另行发布。

 

广西

 

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与统一高考招生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1)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招生。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的学生升入高职院校,均须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文化基础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鼓励使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替代职业技能成绩。

 

(2)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社会考生招生。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成绩,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并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社会考生报考高职院校须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和相应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安排在统一高考之前,未报考高职院校分类招生或报考但未被录取的考生,还可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贵州

 

深化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教育考试招生相对分开健全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

 

安徽

 

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制度,健全与普通高校招生相对分开、符合职业教育特征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制度。进一步扩大高职分类考试录取的比例,使分类考试录取成为高职院校招生主渠道。完善面向普通高中学生和面向中职学生的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办法(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黑龙江

 

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模式。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到2024年,基本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改革。

 

结合国家职业教育改革的实施,进一步改革完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等政策,进一步强化职业教育类型特色,建立健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选拔方式,稳步扩大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规模,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1.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每年3月进行,主要面向普通高中学生。招生院校结合考生报名和招生计划情况,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招生院校可直接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也可参考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面试情况等进行择优录取。

 

2.职业教育春季高考。每年5月进行,主要面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学生,以及社会人员。从2024年开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调整为全省职业教育春季高考,并逐步增加本科高校招生计划,招生院校范围逐步扩大到全国高校。全省统一组织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中,文化课考试科目为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必修内容,由省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职业技能测试由省招生考试院主办,具体由牵头院校组织实施,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江西

 

深化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改革。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办法健全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需要的考试招生录取机制。一是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二是健全高职院校统招录取方式。保留考生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完善规范初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招生办法。三是根据中办、国办文件和部省共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意见的要求,出台高职院校专门考试招生办法,后续将作专题发布。

 

 
 
 

 

今年以来,国家在教育领域出台了多项改革新政,其中新文件关于“职普分流”的话题引起了热议。

 

3月份,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里明确指出要“坚持把发展中职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基础,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

 

“职普比大体相当”,也就是保持普通高中录取率和职业学校录取率大体相当,意味着初中毕业生大致有半数人进入普通高中学习,半数人进入职业学校学习。

 

其实,近年来国家一直在大力鼓励发展职业教育。2019年,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其中指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

 

2020年,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再次表示“坚持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不同类型、同等重要的战略定位”,要“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中国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澳门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周忆粟表示:“职普并重”有必要,推进国家教育现代化。

 

加强直接培养劳动技能的职业教育,是我国教育现代化的关键,是提升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之一,也大大加强了对学生就业的保障能力。这就是我国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主要理由。

 

目前,我国职教有了很大发展,但也存在许多问题。如《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中指出:“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的时候。”

 

普职并重,实质上是要建立起两个高考和高教体系。除了普通高教和高考外,还要建立起“职教高考”,通过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来培养职教的本科生,和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这样就形成了普职都有上升通道,避免了“一考定终生”。

 

参考资料:

1.各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澎湃新闻:《职普分流引热议,专家:普职并重需要建立两个高考和高教体系